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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路到底能不能停车

2014-04-25 11:02:58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郑思哲

凤凰汽车 西宁讯:在西宁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成立之前,车主们对西宁市公共临时停车场的管理一直存在疑问。为了规范停车场管理,明确收费标准及去向,今年1月27日,西宁市正式成立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并下设西宁市城市道路公共临时停车场管理中心,来具体负责管理市区内的道路临时停车场。但23日,秀水路竟然出现了交了费用还被交警贴罚单的现象。

交了费用还被贴罚单

“我早上给收费员交了停车费,出来的时候发现车上竟然被贴了罚单,这条路上到底让不让停车?”23日,省城市民雷先生致电本报96369新闻热线,称他的车交了停车费,却还被交警贴了罚单。

23日14时30分许,记者赶到秀水路人民公园段,发现路的南北两侧停满了车辆,其中部分车辆已被交警贴上罚单。大致一数,停在这一路段的车辆当中,至少有11辆车被交警贴了罚单。

据杨先生说,当天10时许,他将车开到秀水路人民公园段,并在收费员的指挥下,将车停在了紧挨着人民公园秀水路侧门的车位上。

11时40分许,杨先生从人民公园出来时,发现停放在该路段上的所有车辆都被贴上了罚单,其中就有他自己的车。杨先生说,当时停放在秀水路人民公园段南北两侧的车有20多辆,这些车都被贴上了罚单。

第一个发现车辆被贴罚的单雷先生说,他发现自己的车被贴罚单后,立即寻找早上在这一路段收停车费的收费员,但始终没有找到。“不知道那个收费员去哪儿了。”

秀水路停车点到底归谁管

据雷先生说,他不是第一次在这一路段停车,“之前,从来没有被交警贴过罚单。这条路段上也没有全线禁停标志,而且还收停车费,我们都以为这个地方是可以停车的。”

杨先生说,每次来这里停车都收费5元,既然收费,证明这里是可以停车的,但为何交警还要给停放的车辆贴罚单呢?

杨先生出示了当时收费员给他开的发票。发票最上面写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发票的金额为伍元整,发票中间靠右侧的位置盖着“青海省联运(集团)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而非“西宁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发票专用章”。

秀水路的停车管理方到底是谁?记者就这个问题询问过秀水路的收费员,这名收费员说,是人民公园允许他的领导派他来这里收费的。

但人民公园的马主任对这一说法予以否认。马主任说,秀水路的收费应该是交通部门在管理,和人民公园没有任何关系,人民公园也没有任何权力派人在秀水路上收取停车费。公园也不知道是谁在收费,公园也未和任何单位有过关于这方面的协议。

交警部门从未允许在秀水路设立停车点

秀水路的停车收费到底是谁在管理?西宁市城市道路公共临时停车场管理中心副经理梅其运说,在4月21日之前,一直是景林佳苑的物业派人在那里收取停车费,但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要求规范秀水路的停车收费问题,于是4月21日,中心派人找到物业负责人,经过协调后,该路段收归中心管理,收费人员需要经过培训后,再次上岗。发票也需要更换为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的专用发票。

秀水路的临时停车点位是否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梅其运说,以前这一段管理方是城通公司,城通公司应该有这一路段的审批手续,至于为何之后管理方变成了景林佳苑,他不是很清楚。秀水路的哪一侧可以停车,他也不是很清楚。“因为我们还没有具体管理该路段。”

西宁市交警支队三大队队长张威说,秀水路上是没有办法设立停车点的。因为秀水路规划时没有预留设立停车点的地方。交警部门从来没有允许过在秀水路两侧设立临时停车点。“如果同意,路的两侧应该要施划停车线的。”

张威说,景林佳苑物业派人在秀水路上收取停车费是违法的。秀水路属于公共道路,并不是物业公司的道路。秀水路是一条支路,虽然道路较宽,但交警部门从来没有允许专门在秀水路上设立停车点。只有逢年过节时允许车辆临时在秀水路的一侧停放,但平时秀水路是全线禁停的。而且由于秀水路长期停车,秀水路上也出现了一些马路工厂,这也是不允许的,近期,交警部门将联合城管部门取缔秀水路上的马路工厂。

梅其运说,按照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的要求,道路临时停车场(点)的设立不得影响车辆及行人通行,中心将积极与交警部门沟通,以确定秀水路是否适合设立公共临时停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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