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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工商局开展“消费维权”执法行动

2014-03-28 14:36:20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马娟 王向宇

凤凰汽车 西宁讯:3月25日,记者从西宁市工商管理获悉,根据省工商局工作部署和西宁市工商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西宁工商管理局决定于从3月20日开至9月30日在西宁市开展“消费维权”专项执法行动,并分阶段进行。

此次“消费维权”专项执法行动以贯彻落实新消法为重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为重点,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为重点,严厉查处欺诈性销售诱导、虚假现场演示、引人误导的虚假宣传等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以保护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为重点,严厉查处经营者强制消费、短斤少两、利用霸王条款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侵权违法行为;以保护消费者的求偿权为重点,严厉查处经营者不履行“三包”规定和其他法定责任的违法行为。

西宁市工商局、各县分局要组织执法人员在3月20日至4月10日期间深入各市场、商场开展调研工作,主要了解掌握全市各类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与新消法的规定相抵触的问题和现象,要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调查活动,通过分析归纳,找准问题,重点梳理归纳出经营活动中不符合新消法规定的主要表现形式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西宁市各县局、分局还要于4月11日至7月31日通过采取查经营资质、查质量标识、查售后服务、查宣传内容等方法,加强对全市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等重点商品市场的集中整治,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及不合格商品、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消费侵权违法行为,依法规范流通领域、服务领域经营行为。

同时,于8月1日至8月31日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对存在问题的市场主体普遍开展一次行政指导。通过建议、提醒、公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要求经营者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积极建立消费投诉解决制度,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严格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十大法定义务,采取各种可行措施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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